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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188比分直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雷速体育:、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雷速体育: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2号)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在年内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探索推行会议公开制度,各旗市区和市直部门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不少于1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和部门会议,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围绕雷速体育:、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频次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点内容向社会发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年内完成市、旗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完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调整后清单在各职能部门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各旗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开设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通过专栏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8月上旬完成2017年建议提案公开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链接至各旗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专栏。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回应,及时解疑释惑。
四是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部署,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全面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网站要设有专栏集中发布。
二是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22号)要求,研究出台我市相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市发改委牵头提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目录清单,结合实际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提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目录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涉及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编制目录清单,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方案编制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方案于8月底报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市民政局会同教育、住建、卫计、环保、水利、文新广、体育、扶贫、食药、安监等职能部门抓紧研究出台本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目录清单,于8月底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市政府办公厅汇总编制市本级公开目录清单。
三是持续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历年来国务院、自治区、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攻坚战实施推进政务公开。一方面推进精准扶贫信息公开,以公开助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及时公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继续强化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补助标准、住房建设标准、后续扶持政策等信息公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点建设情况公开;推进产业精准扶贫信息公开,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的解读引导,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深化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信息公开,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精准扶贫免补政策、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全员培训、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计划等扶贫政策家喻户晓、落地落实。加强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及成效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另一方面,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推进雷速体育:、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围绕雷速体育: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按月公开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开展各旗市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季度公布各旗市区地表水水质情况,按月公开中心城区和各旗市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强化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执法督查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信息,按季度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自然保护区相关信息。定期召开环保例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各旗市区、各部门要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解读,加大对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沿边开发开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5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市政府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明确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确有必要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市政府办公厅、各旗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把好公文收发关口,对未按规定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发文申请,严格实行退文处理;10月1日前,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工作要求,在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加强新闻发布管理,制定完善《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等相关文件。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旗市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市直相关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旗市区的政务舆情,属地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工作,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厅可会同网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约谈整改或通报批评。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公开“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推动市政府及各部门网站与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设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建设,并接入自治区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雷速体育: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年内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一是整合构建市、旗市区互联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系统均应接入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二是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公布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三是简化办事环节。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要会同本级审改办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四是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未按要求改造对接政务信息系统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五是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各旗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有关要求,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要优化考核体系,继续做好各旗市区、各部门网站的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推进蒙文网站建设,力争有条件的旗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蒙汉双语运行。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市政府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九)用好“两微一端”平台
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将其打造成行政机关又一重要政务发布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进行关停整合。